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经商务部批准,2006年“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博览会”将于11月10-12日在深圳举行。为贯彻执行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15项惠台措施,加强两岸水果贸易合作,密切两岸经济关系,拟在“2006年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览会” 上中国展区内设立台湾水果展示专区并同期举办海峡两岸水果行业交流与合作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在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果蔬
展览会”之中国展区内设立总面积为200-300平方米的台湾优质水果展示专区,旨在增加大陆果商和消费者对台湾水果的认知,有利于大陆果商看样订货,扩大两岸同业交流和果蔬贸易的发展。
2.在“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览会”期间举办两岸水果行业
交流与合作论坛。拟请国家有关部门及台湾省农会、台湾省青果联合会等单位的领导,就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两岸水果行业的合作等热点问题发表演讲和进行交流,探讨台湾水果进入大陆市场的方法措施,明确台湾水果在大陆市场的定位、应采取的营销方式和策略,探索两岸水果企业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
二、活动地点及日程安排
1.活动地点:本次活动与“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览会”同期举行,台湾水果展示专区设在展览会会场深圳会展中心内;两岸水果行业交流与合作论坛在会展中心五层会议厅举办,参会代表食宿安排在深圳市楚天大酒店(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03号湖北大厦)。
2.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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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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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 |
全天 |
代表报到(酒店大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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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30 |
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览会开幕式及欢迎酒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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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
9:00-12:00 |
参加展览会,与各地果商进行交流、洽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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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两岸水果行业交流与合作高层论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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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
总社台办宴请台商和参加论坛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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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
9:00-12:00 |
继续参展参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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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00 |
两岸果品企业贸易与合作签约仪式 |
请各会员单位,特别是有意向经营台湾水果和参与两岸水果企业交流与合作的企业和单位参加,并参观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览会。
费用标准:每人收会务费1300元,包括二天三晚食宿费用、参观展会的费用、参加活动的交通费、资料费等。
联系方式: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张先生 王女士
电话:010-66095207 010-66095205
传真:010-66022150
酒店联系电话:0755-83566366(总机)
请参加展览会和论坛的代表务必将报名表填好后传真到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以便安排住房。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直接到酒店大堂报到。
附件:参加国际果蔬展和两岸水果行业合作论坛报名表 http://www.china-fruit.com.cn/download/download_show.asp?id=31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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