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津
“常津”商标于2009年9月份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成为静宁常津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商标,2011年12月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经过几年的发展,“常津”牌苹果已经成为我公司的名片,为公司发展壮大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自2011年12月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较快发展。首先是与我省同行业相比,经济增长势头强劲。产品年销量不断增长的同时,销售额也在不断增加,目前,公司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其次是经济效益明显提升的同时,带动公司知名度的大幅提升,
2007年以来,公司多次参加国内外农产品产销展览会,2007年9月,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全国苹果经营优秀企业”,同年被评为“2007中国国际林产业博览会金奖”, 2011年“常津”牌红富士苹果荣获“甘肃农产品交易会金奖”,2014年“常津”牌富士苹果荣获“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 2015年1月,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常津”牌苹果符合绿色食品A 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