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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果业质量品牌共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来源: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中国果协【2021】第9号

关于开展2021年果业质量品牌共建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果业结构调整,提高果品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筹备“2021第七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经研究,我会继续开展2021年果业质量品牌共建活动,旨在全面总结展示果业发展质量和品牌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向行业和社会宣传推广优秀的品牌果品和品牌企业,推动果企做大做强,果业高质高效,加强优质品牌果品的产销衔接,引导购买,扩大消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品牌共建活动的结果将在今年举办的第七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上公布。

一、榜单设置

(1)2021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

(2)2021果品区域公用品牌声誉榜

(3)2021果品企业自主品牌声誉榜

(4)2021消费者喜爱果品品牌

(5)2021新锐果品品牌

二、重要事项说明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相结合;

(3)果业质量品牌共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榜单产生的办法和条件

(1)2021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填报说明及要求见“中国果协【2021】第4号”通知,由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组织评估。

(2)2021果品区域公用品牌声誉榜,填报说明及要求见“中国果协【2021】第5号”通知,由我会和浙江永续农业品牌研究院联合组织评估。

(3)2021果品企业自主品牌声誉榜,填报说明及要求见“中国果协【2021】第5号”通知,由我会和浙江永续农业品牌研究院联合组织评估。

(4)2021消费者喜爱果品品牌,据“中国果协【2021】第5号”通知填报品牌声誉报名表,最终得分排名前30位的果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各30)。

(5)2021新锐果品品牌,限企业自主品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按活动规定程序和办法产生。

申报条件:

① 具有注册的商标(品牌);

② 行业信用度高,无食品安全事故;

③ 产品品质优,品牌差异化特征突出;

  ④近两年在国内市场快速形成品牌效应,行业关注度高,销售量快速增长,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四、活动程序和办法

(1)申报阶段(基础信息调查阶段):品牌持有人申报基础信息,协会评审工作组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和评荐模型计算得出初评结果。

(2)网誉评价调查阶段:对申报的品牌进行网誉评价调查,将结果进行换算,计算出网誉评价分值。

(3)消费者口碑调查阶段:根据品牌提供的基础信息,通过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微信公众号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投票,将结果进行换算,计算出消费者口碑调查分值。

(4)复审阶段:将初评结果分值、网誉评价分值、消费者口碑调查分值进行加权计分,计算出总结果分值。

(5)最终榜单产生:第二轮评审工作由“专家评审组”全体成员根据总结果分值形成的入围名单讨论产生各个榜单的具体名单。

(6)榜单公布:最终榜单在2021第七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上对外发布。

五、申报要求

参与品牌共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务必认真、如实填写调查表或推荐表,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附件可登录中国果品网(www.china-fruit.com.cn)进行下载。

六、联系方式

黄安琪  010-66095241,18522231200(同微信)

陈  哲  010-66095241,13641396353(同微信)

陈  磊  010-66095287,13911805261(同微信)

邮  箱:shuiguo727@vip.sina.com

 

附件  2021新锐果品品牌调查表.doc


 

 

                                        中国果品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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